第10次公告:肺炎防疫訊息- 2/5起浙江省列二級流行地區,有旅遊史者入境後需居家檢疫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發佈人員 : 人事主任 發佈時間 : 2020-02-04 16:59:18

(!)指揮中心快訊:2/5起浙江省列二級流行地區,有旅遊史者入境後需居家檢疫(!)
 
(lightbulb) 由於中國大陸浙江省近日累積確診病例數持續上升,截至2/3已達829例,僅次於湖北省;且該省包括溫州、杭州等主要城市已實施陸運管制及限制居民移動等介入措施,研判當地已有社區傳播發生。考量我國與浙江省來往密切,決定自2/5起,將浙江省列為二級流行地區,入境民眾如有浙江省旅遊史,需列入居家檢疫對象。
 
(lightbulb)入境民眾如有浙江省旅遊史,需列入居家檢疫對象,居住地在浙江省之中國大陸籍人士則禁止入境。
 
(lightbulb)民眾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返國14天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
 
(star)詳細資訊可參考今日新聞連結:http://at.cdc.tw/th3S0o
(star)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xP90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