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因疫情居家檢疫或隔離致無法到校參加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時成績處理方式如下
說明:依本校109年4月7日防疫工作小組第10次會議暨第6次主管行政會報決議辦理。
一、 個別學生若因病無法到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8888號函說明,學生如有發燒、 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請學生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並依「國立屏東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第8條 規定,個別學生若因公假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定期考試時, 採計方式為:准假學生該次缺考之定期考查成績,得以另二次期中考(期末考)成績平均值計算」。
二、若全班或全校因居家檢疫或隔離以致不能參加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時,為維持考試公平性原則,本校將依109年2月25日校務會議通過之「國立屏東高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 課補課實施計畫」第6條規定和國教署來函辦法,在家休息的學生予以補行考試,並以實得分數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