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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校友會 /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

108115日行政會報通過

一、目    的:獎勵本校歷屆校友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成就及貢獻者,以樹立楷模,
              發揚屏中之光。

二、主辦單位:校長室。

三、協辦單位:校友會及各處室。

四、表揚時間:本校校慶日。

五、表揚地點:本校(屏東市忠孝路231)

六、表揚標準:凡本校(含南州分部)畢業校友品行端正,並在教育、行政、學術研究及社會各方面有傑出表現,足為典範者。

七、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030日止(以郵戳為憑)

電子郵寄:vx6010@pths.ptc.edu.tw 校友會總幹事謝發明主任

郵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電話:08-7656444611

八、推 薦 人:

(一)本校歷屆傑出校友。

(二)本校教師同仁或各處室主任。

(三)目前服務單位主管。

(四)本校校友會理監事、北台灣屏中校友會或台北市屏東同鄉會。

九、推薦方式:由推薦人填寫「傑出校友推薦表」,其「特殊事蹟欄」請以條例式舉具體事蹟,請勿浮文敘事。

十、遴選方式:由校長聘請本校師長與校友會代表(曾任或現任)79人,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審查決定,並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

十一、表揚名額:68名。

十二、表揚方式:

(一)由校長於校慶時公開表揚,並頒發「傑出校友」獎牌一座,以資鼓勵。

(二)於「屏中報」及「屏中青年」刊載「傑出校友網頁」以廣影響。

(三)製作手印陶版,鑲嵌於行政大樓中廊「手護屏中名人牆」。

十三、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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