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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專區 / 108新課綱-自主學習簡介

      教育部頒布108總綱,其重要精神為「 自主、互動、共好」。新課綱相當重視自主學習的實踐,並且在總綱中明文規定,高中學生三年中必須完成12~18節彈性學習時間時數,且列為畢業條件。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且依大學招聯會之公告(108年11月29日),於111學年大學各校系參採高中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中,將有高達87.2%校系將參採「高中自主學習計畫成果」,高居大學各校系參採高中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中第1名,學生可以當作所有校系都要參採「高中自主學習計畫成果」。 
      而由108課綱「自發、互動、共好」三大重要精神進而延伸至「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等三面九項的核心素養。提供學生學習的選擇,探索自我的興趣、能力,改變學生由被動式吸收知識,轉為主動式追求知識的學習模式,進而奠立終身學習的起點與基礎。
 
    「自主學習」是108課綱(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的重要內涵,也是新課綱在高中階段一項重要的變革:高中課程每週多2-3小時「彈性學習時間」,必須在高中三年內至少完成18節的自主學習課程。這是首次在體制教育中,學生可以自己決定要學習的主題,依照自己想要的進度和方式學習。
   108課綱以「成就每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以「自發」、「互動」、「共好」為自主學習課程之理念。自主學習與一般課程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學習的目標、進度與方式都是學生自己操之在手,因此學生可以依照個人或小組的實際狀況,訂定確實且可行的學習計畫。此外,根據總綱的規定,自主學習並不列入學分計算,也沒有成績的評定,但卻更彰顯了學生自主學習、學習歷程檔案的重要性。
   而自主學習的意義則是在於「學習」如何學習,學生將要為自己規劃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並運用資源,逐步落實自己所訂定的學習計畫。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去培養「發現問題」、「尋找資源」、「解決問題」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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